針對貴公司新聞部於2014年5月30日所撥出有關於輔仁大學內蔣公銅像被貼標語 學生與教官爆口角 一新聞報導 本人認為符合公共電視法第36條第1款及是否有違反同法第37條第2款之虞提出以下三點質疑及個人意見:
(一)、事實陳述:
 依原始影片的內容及相關人等之陳述 本事件乃輔仁大學法律系學生若干名,在該校內蔣公銅像上貼無限期支持蔣公銅像滾出校園之標語,惟當場遭正在運動的教官發覺進而阻止。過程中學生僅是就到底觸犯何種罪名及校規進而提出質疑,並無對該名教官有任何不禮貌或謾罵,惟該名教官竟對學生咆哮,竟揚言報警請警方進入校園逮捕學生,直到收下學生所抄下的身分資料始讓其離去。
(二)、質疑提出:
1、撰寫該報導的文字記者是否已盡相當客觀查證義務
本篇報導只單方面的參考校方的說法,至多僅是採訪校園內學生的看法,惟完全未採訪該群學生的意見,更別提是否有查證出校方企圖對學生摸頭及要求學生將影片從網站上撤下這等侵害言論自由的無理要求一事。由上開所述,是否有失公正、客觀,違反公共電視法第37條第2款及公共電視公司追求公正客觀報導之設立宗旨?
2、剪輯該報導的攝影記者是否利用影片剪輯扭曲及隱匿重要事實誤導觀眾
原始影片出處:
(1)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XS2zQmq35Y
(2)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4icCAzO5F8
從影片中可以看出,學生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對於教官有不敬的態度,反而是以一貫的理性的態度質疑教官行為的合法性請教官提出依據;反觀,教官則是以一副仍在軍隊中的腐敗心態處理事件,對學生做出無理的咆哮,甚至語出驚人對學生說不要跟他談法治觀念。
對上開教官的態度,本報導完全忽略僅是以無聲畫面快速帶過,反而是刻意凸顯學生質疑教官的行為有無觸犯強制罪,是否有刻意抹黑學生,意圖塑造無理形象,使觀眾認為學生不理性,而有違反公共電視法第37條第2款之嫌?
3、是否有必要採訪相關學者或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針對此事件做出分析而不僅是採訪不具有專業知識及對事實並非完全認知的校園內學生所做出的評論
個人認為依照公共電視法第36條第1款,公共電視公司於製作節目時應致力提昇國民之文化水準,並促進全民教育文化之發展,其中當然包括促進法治教育之發展。個人以為,本事件貴公司記者不應僅是採訪單一學生,且不應將其在未熟稔本事件完整事實所做出的評論放入報導,反而應採訪相關學者或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士針對此事件分析的意見一併納入報導,進而促進全民法治教育之發展,符合本條立法之意旨。
(三)個人意見
 公共電視公司乃依據公共電視法所設立的一間具有公益性質的電視公司,其目的在為健全公共電視之發展,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及以多元之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此觀公共電視法第1條規定甚明。對於公共電視公司的表現我國全體人民賦予極高的期待,期望貴公司能實現上開立法意旨,符合人民的期待。惟針對貴公司於於2014年5月30日所做出的本則新聞的報導,個人認為多數國民會感到相當遺憾,針對此等未盡相當查證義務的報導,個人以為儼然已喪失其中立、客觀性,有身為第四權未盡社會責任之嫌。儘管如此,個人仍然期望公共電視公司能改善此一缺失,致力於製作更優良的節目及客觀公證之報導,不負人民所託。
張先生
回覆
針對輔大學生在蔣中正銅像上貼標語的事件,因牽涉到轉型正義與法律、校規之辯,5月30號經報紙披露後,公視採訪組決定報導追蹤。當天,公視記者也曾嘗試透過相熟的輔大學生,並上網搜尋,希望找到當事學生受訪,但都無法連絡上,當事教官由於當天輪休,也沒能聯繫上,最後是由輔大校方出面受訪說明。在截稿已屆而尚未聯繫到當事人情況下,我們的確還有努力爭取充分訊息的空間;但另一方面,由於有事發當時的影片佐證事實,加上受訪的輔大主秘表示曾與當事學生當面談過,我們經評估後,認為還是具有代表性。記者同時也訪問了幾位校內學生,以期更完整整理出該事件的氛圍與多元觀點。(報導全文參附件)
公視新聞在處理這個議題時,秉持客觀中立,並無刻意貶抑或偏袒任何一方:「(教官)揚言找警察入校,又說蔣中正是心目中的偉人,這些話令學生傻眼,但學生的態度,也令教官不滿,僵持不下,最後,學生留下學號與姓名,紛爭結束。」
考慮到新聞篇幅與時間有限,文稿中先扼要交待:「…幾名法律系學生,在銅像上貼蔣介石遺毒滾出校園的標語,剛好被教官看到,以毀損公物阻止,爆發口角。」之後再擷取部分影片片段:「(教官)你們都不要走 怎麼回得了家 (學生)那強制罪啦 什麼叫強制罪 (教官)你貼這什麼東西 (學生)你先強制罪耶 你先妨害我們自由吧 我完全寫系籍電話學號 通通留給你」並無扭曲或隱匿任何重要事實。
至於學生與教官互動過程中,彼此的態度是否恰當?見仁見智,我們認為這並非整個事件/爭議的癥結點。整起爭議的根源,乃在於台灣民主化過程中,對於威權時代政治人物的評價與認同的分歧,正如記者在文末所說:「校方說,已和學生溝通,以後張貼文宣可在指定地點,也請教官注意言行態度,但這起事件也再度引起,蔣中正銅像與教官,是否該繼續留在校園的爭論。」促進多元思考與對話(而非製造對立),是公視作為公共媒體希望扮演的角色之一,雖然不一定會馬上有答案。
感謝觀眾朋友的建議與提醒,除了新聞事件本身,今後我們也會增加訪問相關學者或法界意見,深化討論與觀點。
新聞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