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單位於昨日晚間新聞播報一個幼童至花蓮慈濟醫院就醫,後於台大醫院診斷腦膿瘍的個案,我覺得播報方式甚為不妥。新聞絕大篇幅採用家屬的說法,針對花蓮慈濟醫院的回應報導時間短且表面。事實上慈濟醫院有對此事多加說明,請參考:http://hlm.tzuchi.com.tw/。疾病從發病到診斷原本就會有不等時間的差距,醫師沒有透視眼,沒辦法一眼就看穿病人有甚麼病,不典型的症狀如發燒、嘔吐可能的背後病因太多,除非有其他症狀相佐,不可能初步就考慮腦膿瘍,急性腸胃炎的診斷在當時是個合情合理的考量。隨著疾病的進展,表現越來越明顯,醫師考慮的方向會隨之改變,這是"正常"的醫療過程,如果病人願意配合檢查(如脊髓穿刺),醫師能更快的掌握方向獲得正確的診斷。台大醫院之所以能馬上診斷,是因為病人已經有更為明顯的症狀表現,不能由此比較前者是否有疏失。貴單位在處理這則新聞時,明顯沒有諮詢有醫療背景的專業人士(或是從新聞上看不出來)。其實台灣的醫療環境已經惡化,一方面因為健保的體制,另一方面是民眾對於醫療的理解有限,不明白醫療其實不是百分之百,醫療有其極限,醫師能做的是盡最大的努力在有限的資源之內達到最好的治療成果。貴單位為媒體界的清流,應該有義務和責任認清和了解台灣的醫療現況,明白醫療過程和一般人的期待之間有所差距時常是技術上的困難,並且把這個對於醫療的正確態度以公允的方式播報。期望貴單位能對這個新聞案件繼續追蹤,並補足醫療發生的過程,和醫院方面的說法。期許你們在處理醫療新聞事件時能更嚴謹。
宋小姐
回覆
一、醫療糾紛是常見的新聞主題,但在新聞處理的執行層面的確會遇到一些困難。因為兩造當事人通常各說各話,記者又並非在場目擊整個過程,一般的做法就是將雙方說法並陳,不會加入任何評論,以避免偏頗。
二、本則新聞當中,家長抱怨慈濟醫院的發言字數為53字,慈濟醫師回應的字數為52字,兩者篇幅幾乎相同(請見附件)。至於家長的另一段談話是轉述台大醫師說明男童病情,應無需要平衡之處。另外,記者在結語也提到,花蓮慈濟醫院表示,家屬辦出院到台北就醫期間,如果肯給機會、或許就能找到病因。
三、記者有自己的消息來源,通常在採訪時也會諮詢專家意見,但不見得都會在報導中完整呈現。以醫療糾紛的新聞為例,除非個案送進醫糾鑑定委員會討論,否則類似報導很少列入第三方的意見。原因是其他醫師或專家也跟記者一樣、並非現場目擊者,發表的評論有事後諸葛之虞;過去的經驗顯示、許多評論對對被指控的醫師更不利。
四、綜合各家媒體的相關報導,男童家屬對醫師的不滿並非因為沒有在第一時間正確診斷,而是在出現半身癱瘓之後,家屬質疑有腦部病變,但醫師除了建議做他們有顧慮的脊髓穿刺之外,沒有提出其他的檢驗方式。事實上,台大醫院也並非藉由脊髓穿刺做診斷,而是進行腦部斷層與核磁共振檢查。這個部分或許牽涉到醫療資源的問題,如果能在報導中進一步說明過程,的確會更加周全。
五、我們非常同意這位觀眾朋友所說,台灣的醫療環境非常艱困,醫師也很需要鼓勵。未來在報導相關新聞時,將會繼續秉持不偏不倚與審慎查證的專業精神,維護每一位公眾的權益。再度感謝您的建議。
新聞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