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標) 110年「互動式內容開發」公開徵案
一、徵案目的
隨著近來開始進入後疫情時代,人與科技的關係開始出現了改變,衍生出或疏離或親密的複雜關係。公視以此概念為出發,希望藉由開發原創互動式內容,讓觀眾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反思自身與社會的連結。本案將背景設定於近未來舞
台,玩家/觀眾須透過操作或使用某些科技,感受這個世界的極端改變,在互動式的探索中,玩家/觀眾可以實際想像並體驗正在改變中的自我認同,讓故事不只是故事,還能參與其中,製造創新沉浸式體驗。

二、徵案內容
(一)製作主題:後疫情時代想像延伸的人與科技關係
(二)製作標的:跨平台數位互動式內容
(三)徵求件數:1件。
(四)製作預算:固定金額新台幣200萬元整(含稅,下同)。(若所提預算超出新台幣200萬元整,視為資格不符;若預算低於200萬元整者,依所提預算給付。)
(五)製作規格:iOS/Android/STEAM平台互動程式上架所需規格(詳細規格請參照110年「互動式內容開發」委製契約及契約附件)。
(六)徵案對象:凡合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法人或團體,均可參與。
(七)製作完成日:111年10月1日。

三、報名須知
(一)本次徵案採紙本報名。
(二)每一製作公司限報名一案。
(三)報名期間:自徵案公告日起自110年10月22日下午5點收件截止。
(四)報名方式:
1. 所有送件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包裝外部請黏貼本會所提供之外標封(請見表2),外標封需標示送件單位公司名稱、地址及報名標的。
2. 送件文件清單: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1件。
(2)信用證明文件影本1件。
(3)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或免稅證明影本1件。
(4)廠商投件申請表(請見表1)。
(5)企劃書1式10份,隨身碟內含企劃書PDF檔案及相關作品連結。
3. 送件文件應於報名截止日前送達本會(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50號7樓,公視行政部總務組)。可以郵遞或專人送達,逾時送達者,本會均不予受理(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若報名截止日/開標當日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則順延一個上班日)。

四、企劃書須知
(一)企劃書數量:投件廠商應檢附企劃書一式十份,並另應檢附隨身碟一只,內含完整企劃書PDF檔或相關影音作品雲端連結網址(轉存於Word檔)。
(二)撰寫格式:企劃書宜由左至右橫寫,以A4大小紙張、12至20號字繕打,並加封面、目錄、頁碼,且裝訂成冊(雙面印刷,左邊裝訂,簡單環保為原則)。
(三)企劃書內容(應包含下列各款內容)
1. 互動式內容名稱(含英文名稱)
2. 企劃內容:
含互動式內容主旨、故事大綱、議題設定、互動式設計類型、互動式玩法、美術風格、5G應用規劃、製作期程、宣傳推廣、目標觀眾、預算規劃等。
3. 故事大綱:
含短版故事大綱(200字以內)、完整故事大綱(1,500至2,000字)、世界觀設定、場景設定、主要人物設定。
4. 議題設定:
包含以下四個概念之互動式議題討論:科技與信任、科技與愛/性、科技與同理心、科技與歸屬。
5. 互動式設計玩法:
包含核心玩法及相關衍生系統介紹(例如:成就系統、社交系統、養成系統等互動式亮點)
6. 5G應用規劃:
須說明互動式內容針對觸發5G網路環境的相關延伸應用(手機版),凸顯使用者於5G或非5G環境下的差異表現。
7. 製作團隊:
包括製作單位簡介,參與製作之主創團隊、工作人員名單及簡歷等。
8. 製作預算:
請逐一就項目、數量、單價、稅金及總價詳列經費配置明細表,預算總金額上限為200萬元整(含稅)。若預算低於200萬元整者,依所提預算給付;若廠商之經費配置總金額高於新台幣200萬元則視為資格不符,不列為評選對象。
※本案製作經費不含行銷宣傳費。
9. 製作單位實績:
請將相關作品檔案或雲端連結網址儲存於隨身碟內繳交。

五、廠商資格文件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網站之資料代之;或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立案核准文件及法人登記證明,需另附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登記營業項目需包括「資訊軟體服務業」或「軟體出版業」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信用證明
1.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徵案截止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本會有證據顯示送件單位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三)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或免稅證明(以下擇一)
1. 營業稅繳納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2. 主管稽核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401)收執聯。
3.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最近一期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六、評選辦法
(一)評選委員會:本會將設置評選委員會,由本會遴聘遊戲製作、傳播或相關領域學者、專家3人及內部代表4人組成。
(二)評選方式:分兩階段:1. 資格審查、2. 簡報及詢答。
1. 資格審查
(1)本會將先就送件者應備之文件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日為110年10月25日下午2點,地點為公視A棟1樓開標室。
(2)報名單位如欲到場參加,出席者限報名單位負責人或持有負責人出具書面授權證明之代理人,每一廠商出席人數限二人以內,並核對出席人員身分證或授權證明。
(3)徵案檢附要件不全者,經本會通知應於三個工作天以內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全者,為資格不符,無法參加評選會議。
2. 簡報及詢答
通過資格審查者應於本會指定之日期、時間及地點到場,並就其所提之企劃書內容,向評選委員會進行簡報,並接受現場詢答,其程序如下:
(1)暫定於110年10月下旬擇日舉行,日期另行通知。
(2)詢答順序為送件順序。
(3)得由製作、編劇、企劃等至多五人出席,請自備播放設備。
(4)每家廠商簡報時間為15分鐘,再由委員會與廠商進行詢答。詢答採統問統答方式,回答時間15分鐘(不含評選委員提問及發言時間)。
(5)未出席現場詢答者,評選委員會將就其企劃書進行評選,不影響其有效性。
(6)廠商簡報不得更改其送件文件內容,廠商在簡報時如另提出變更或補充資料者,該資料不納入評選。
(7)各評選委員依據送件廠商之企劃案及評選項目,評定各廠商之優勝序位。

七、注意事項
(一)履約保證金
入選者應於簽約日起30日,繳交履約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整。(繳納方式請參照110年「互動式內容開發」委製契約)
(一)利益迴避
本案之承辦人員、主管級人員及評審委員,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者,應行迴避,且不得為送件單位之負責人。評審委員於本評審會議召開前,均應簽署聲明書聲明與該次評審之徵案案件無關聯,並同意對評審會議相關事項保密。委員違反聲明事項者,本會得終止該委員之聘任,委員與該次評選之徵案案件有關聯並經查證屬實者,本會得撤銷該案件之入選資格。
(二)其他
1. 各期履約時程、付款方式及著作權之歸屬,請參考110年「互動式內容開發」委製契約及契約附件。
2. 入選者應承諾保障工作人員之權益,包括勞動條件、就業與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遵守義務、違反責任及應注意事項等,創造勞動友善之製作環境。
3. 本採購經費來源尚未完成法定程序或確認前,本會得先保留決標,俟法定程序完成或確認經費來源後再行決標。
4. 本辦法說明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會解釋之。
5. 聯絡電話:02-2630-1136朱先生、02-2633-8194王小姐。。

*重要提醒:請詳閱完整徵案辦法

備註: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臺
https://cfcmweb.cy.gov.tw/cfcm_w/Application/CFCM/CFCM100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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